MaxBot是一個免費、開放原始碼的蛋黃酥/公車訂位機器人。祝您搶購成功。
搶票機制,是在比誰更快送出訂單,機器人一定比人工點擊或輸入快,一般民眾在資訊技術的落差下,是被欺凌的弱勢族群,相信分享MaxBot原始碼有助於改變搶票機制,是對公眾有利益的一件事。
售票系統的「驗證碼」機制會讓一般不會寫程式的民眾更難公平地購買到預期的門票,因為機器人可以自動填入驗證碼內容。
部份的售票系統可以透過「人海戰術」來提升買到票的機率,因此建議大家可以麻煩親朋好友去註冊售票系統的帳號。注意:在使用他人的帳號搶票之前,一定要告知當事人用途,並徵詢同意與授權。
MaxBot 的出發點是讓一般民眾與代購黃牛或懂得寫程式的人有類似的基準點或類似的起跑線上,用魔法對抗魔法,當某一天大家都是透過機器人來搶票時,當機器人數量已多到影響一般民眾購票的權利時,售票業者才比較有可能會對未來熱門演唱會改採「實名制」+「抽籤制」,讓更多民眾可以公平地購買到門票,就可以跟「人海戰術」與「搶票機器人」說 bye-bye 。
如果你開了多個帳號,並且在同一個IP下搶到票,很有可能會被售票公司關切,其實,同一個IP搶到多張票是正常的,例如家裡有多台電腦/手機/平板,但對外的IP是同一個,多個帳號買到多張票是正常現象。
台灣藝文活動的文創法第十條中的「不正方式」由於沒有明確定義,代表的是所有軟體都涉嫌違反。故在此呼籲大家,勿以身試法。
在整個網站裡出現的「搶票」指的是「非台灣的藝文活動或車票」。
搶票程式在其他民主國家有什麼樣的標準?搶票程式只有在台灣會被處罰嗎?
警大資管系兼任教授林建隆表示,如果寫程式只是用來取代人工操作、加快購票速度,沒用其他人或偽造資料來購票,且沒有干擾或破壞購票系統,他不認為這是犯罪。
在文創法之前,警方曾以《妨害電腦使用罪》移送設計搶票程式的工程師,法院判決無罪。
作者沒有意圖要他人購得的票券進行加價轉售或是使用在違法的事情上,他人的行為並不在作者的意識支配範圍之內,作者不對他人的非法行為負責。